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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超時工作成常態,加班費與補休看得到拿不到

台灣健保普及,民眾就醫便宜又方便,因此就診率與國外相比高出許多,卻也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,不僅讓醫護人員的工作量大增,也使得護理人員留職意願低落。

2017 年政府推動《勞動基準法》(以下簡稱勞基法)修法,有條件鬆綁原本 7 休 1 制度。在原本的 7 休 1 中規定,雇主只要「每 7 日」讓員工有一天例假,就不算違法,因此有雇主鑽法律漏洞,讓員工連續工作超過 6 天。

為避免這種情況一再上演,政府修法改為兩周為一期的兩例兩休,若勞工同意在休息日出勤,最多可連上 12 天班;也放寬加班時數限制,3 個月總加班工時不可超過 138 個小時,但可單月挪移,每月加班工時最高從 46 小時擴增為 54 小時,同時,輪班間隔經勞資協商後,從原本的 11 小時,可彈性調整為 8 小時。雖然政府表示修法能保障勞工的權益,也給予企業經營的彈性,但眾多護理人員仍大喊吃不消。

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曾在 2017 年調查護理人員逾時下班情形,根據《護理薪資與護病比調查統計》顯示,從醫學中心至地區醫院的三班制醫院,加班 30 分鐘至 1 小時是常態,甚至出現加班超過 4 小時的情況。而加班的原因五花八門,例如進行交班工作、書寫護理記錄、病人出現突發狀況等,但多數護理人員事後卻沒有得到加班費以及額外的補休時數,醫學中心裡更是有 45.8% 的護理人員兩項皆沒有得到。

​在台灣......

同樣備受爭議的還有護病比,據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於 2014 年的調查顯示,台灣的護病比平均竟高達 1;13,遠高於許多歐美國家,及日本 1:7 的護病比。

我國的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》中,針對不同層級的醫院設有不同的護病比規範,分別為:醫學中心 9 人以下、區域醫院及精神科教學醫院 12 人以下、地區醫院及精神科醫院則是 15 人以下。

法規於 2019 年正式上路後,鮮少有醫院不符合法定標準,從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健署的「全日平均護病比」統計可以發現,台大醫院的護病比更是逐年遞減,在 2019 年 12 月的統計呈現 1:7.3。

圖/受訪者任職醫院近5年護病比變化。(資料來源/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健署​)

在加州......

反觀同樣也有醫護人力相關法規的美國加州,當地政府設立的法規,則明顯能保障護理人員的勞動權益。

加州當地的護理工會經過多年抗爭後,終於在 2004 年促使護病比相關法案(AB 394)正式生效,當中除了要求全日護病比須維持在 1:4 外,更明訂各科別病房的最低護病比,這不僅讓護理人員有適當的喘息空間,也確保每位病患能獲得良好的照顧。

相較之下,台灣的法規則顯得不夠完善,以台大醫院1:7.3 的護病比來看,雖然完全符合醫學中心 9 人以下的規範,但其實遠遠不夠。

加州各科病房護病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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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/台灣ㄟ護病比

護病比入法太馬虎?台灣竟比加州超出 2 倍

美國賓州大學(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)護理學院教授 Linda H. Aiken 曾在 2002 年的研究指出:

「當護理師需照顧的病患每增加 1 人,病患死亡率便會提升 7 %。」

也就意謂著,當護病比愈高,護理人員就愈難給每位病人完善的照顧。

另外, Linda H. Aiken 於 2014 年針對歐洲 9 個國家護病比進行研究,發現除了比利時和西班牙高於 10 外,大多國家都落在 7 至 8 之間,挪威更低至 5.2。相比台灣於 2014 年的護病比竟多達 1:13 ,不但比他國高出兩倍之多,現行法規對醫療人力的限制也較為寬鬆。

醫勞盟法律顧問詹淳淇點出,歐盟建議,護病比應為 1 比 6 或 1 比 7,台灣雖然已讓護病比入法,規定為 1 比 9,但依照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辦法》的分級規定,卻仍可達至 1 比 12 甚至 15,與國外相比,台灣護理師要照顧的病人量更多。

她更直言,護病比還有一個地方為人詬病,便是與健保連動,若一位護理師照顧的人數越多,表現得越好,其所在的醫院就可以獲得更多點數,護理人員也可以獲得更多薪水,這無形之中在職場形成一股不小的壓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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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美國賓州大學護理學院教授 Linda H. Aiken

(取自賓州大學護理學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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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醫勞盟法律顧問詹淳淇

工作高壓又繁雜 一天8小時真的夠嗎?

在衛福部「執業護理人員數及護理科系畢業人數統計」中顯示,台灣每年其實有超過 1 萬 4 千名新鮮人從護理領域畢業,且全國執業護理總人數逐年攀升,2019 年更逼近 17 萬人。照理來說,醫院應該會有充足的人手,現實卻是護理人員難以負荷過長的工時與龐大的業務量,更無法在勞基法規定的 8 小時內完成工作,如此高壓的工作環境使護理人員的執業率停滯不前。

護理師的工作內容龐雜,且不同科別有不同的專業分工,他們不只要照顧病人、協助醫師進行檢查與治療,有時還要對家屬進行衛生教育,並抽空將病人的身體狀況記錄在護理記錄表上。

早上 6 點 40 分,大多數人還沒起床,現就職於台大醫院感染內科的護理師張瑞家已準備出門工作,並於 7 點抵達醫院準備交班。她表示,交班大約會花費 30 分鐘,白班的交班時間是早上 7 點半,下班時間則是下午 3 點半,然而她卻總是無法準時下班。

台大醫院三班輪班時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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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斑:上午 7 點半至下午 3 點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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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夜班:下午 3 點半至晚上 11 點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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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夜班:晚上 11 點半至上午 7 點半

張瑞家目前到職半年左右,一天工作將近 12 小時,她回憶起剛進台大醫院的前 3 個月,更是經常工作到 9 點才能下班,當時她只接受 1 個月訓練就要獨立照顧 6 至 8 位病人,她說:「整個醫療流程迅速,所以不得已必須要這樣。」因此,對很多工作流程都還不熟悉的她,只能延後自己的下班時間,將工作完成並交接給下一位同事。

「當初進來台大醫院,其實只是因為二技在校成績的分數到了,也聽說很多人想要進來,結果第一個月我就後悔了。」張瑞家表示,若讓她再選一次,不一定會將護理工作納入考量,她渴望過上安穩的生活,不想再面對病人與高壓的工作環境。

為了完成工作,每天都彷彿在跟時間賽跑,張瑞家表示,不是時間追著她,是她在追著時間跑。張瑞家過去在護理科系受過 7 年的專業教育,加上 1 個月的實習經驗,但實際進入職場後,仍無法在短短 1 個月的訓練內,面對臨床上會遇到的種種狀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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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台大醫院感染內科護理師張瑞家

護理師 vs. 大學生的一天

在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加護病房工作約 1 年半的護理師曾鈺晶,則相對幸運一些,她剛進入職場時,由於當時加護病房內的人手充足,醫院給了她整整 3 個月的訓練期,讓曾鈺晶能先在加護病房適應工作環境跟作業流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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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聯合醫院和平院區護理師曾鈺晶

在加護病房,護理人員每隔 2 個小時就要替病人翻身、換尿布及灌食牛奶,而過去一位護理師只需照顧 1 至 2 位病人,現在卻經常要一次面對 3 或 4 位病人,這讓曾鈺晶無奈地說:「我們不是灌牛奶、換尿布的機器人!」

談及工時,曾鈺晶表示雖然正常工時是 8 小時,但她會提早半小時到醫院,為交班預先做準備,但這並不代表能提前下班,因為要做的事總是一件接著一件來,工作忙碌時甚至會犧牲用餐時間,對她而言,要準時下班是件相當困難的事。

種種原因都讓護理工作吃力不討好,工時長且工作繁重外,有時還得承受家屬的情緒,為了每 6 年一次的執照更新,還要利用休假時間去進修,賺取執照更新所需的點數。但張瑞家卻對工作甘之如飴,雖然每天上班都要繃緊神經,但她坦言,在工作當中可以找到一些成就感,下班後再回顧當天完成的工作以及照顧過的病人,便覺得自己過得相當充實,而護理師也不再是一項累人的職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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